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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对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四)起草、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编辑出版《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五)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六)负责遵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七)负责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做好服务、协调、保障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和市长专线电话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工作,协助各部门和各区处理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分解、督办和回告市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工作。 (十一)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规划、指导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挂靠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四)管理武汉展览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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